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派驻辽宁省,负责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,主要职责是: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国际公约,依照法律法规授权,代表国家履行辽宁省沿海、港口及沿海6个地市辖区内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、防止船舶污染、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航海保障等行政执法职能。
辽宁海事局管辖区域内,海岸线长2292公里(占全国海岸线长度的九分之一),海域面积6.1万平方公里,有鸭绿江等通航河道420多公里,水库、渡口120多个。辽宁是航海大省,有大连、营口、丹东、锦州和葫芦岛等多个对外开放港口,万吨级以上泊位100多个。每年进出港船舶约二十万艘次,年货物吞吐量4亿多吨,集装箱吞吐量约580万标箱,旅客吞吐量650多万人次。省内有航运公司300多家,登记注册船舶近2000艘(其中海船登记数量为1653艘,海船总吨位为218万吨)。在册船员6万余人,其中高级船员约1万人,约占东北三省90%以上,位居全国港口城市前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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