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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08 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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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名称: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
高校代码: 1296 (江苏代码)、 12703 (全国代码)
高校性质: 国家公办,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,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、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。
一、录取规则
1 、招生录取以公开、公正、公平为原则,德智体全面衡量,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、公民素养、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,学习能力、运动与健康、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 A 的考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若三项均为 D 等的考生,学校不予录取。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(属于兼招专业类),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 4C ,技术科目合格。
2 、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: 英语
3 、对男女生比例要求:航海类专业限招男生、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。
4 、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: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 2003 年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 [2003]3 号)执行。
5 、 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 “ 先分数、后等级 ” 的排序规则,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。当投档分相同时,以高考特征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,当特征分又相同时,以原始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,若分数仍相同,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,采用 “ 专业清 ” 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。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,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,录取其它志愿专业。
二、 收费标准
( 1 )学费:普通类 4140 元 / 年 · 生;艺术类 6800 元 / 年 · 生;中外合作类 14000 元 / 年 · 生。
( 2 )住宿费: A 类 1200 元 / 年(学生公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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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会员类型 |
使用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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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6 年 |
认证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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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L05130048 |
认证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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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2-17 15:37:00 |
信用积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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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分 |
信用等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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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★☆☆☆☆ |
活跃指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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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分 |
好评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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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评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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