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司更换法人和银行账户的公告
根据公司发展规划,我司法人代表由李林虹同志更改为潘洪悦同志,同时更改所有集东打款账
号,由户名“李林虹”“更改为户名“潘洪悦”的账号。具体如下:
即日起,集东公司所有账号启用户名为“潘洪悦”的账户(具体账号查看内部文件:201609集
东财务账号),原账户,即户名为“李林虹”的账户停止使用。
特此公告!
公告对象:上海集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、天津新集东船务有限公司、我司所有合作海员、船
东、和同行公司及业内所有关注我司发展的朋友。
本次账号更改自2016年09月01日起执行。
上海集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
2016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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