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向广大工科毕业生提供待遇更优厚的就业机会,国家海事局于2006年11月13日向各地直属海事局,有关航海院校和航运公司下发了交海发(2006)636号文件。该文件规定:“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,且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的非航海工科毕业生,均可参加海员培训”,在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规定课程的学习和相关培训之后,由所在航海院校颁发结业证书,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和主管机关备案,可申请所有航区和等级的海船3副/3管轮评估、适任考试和发证。非航海类工科毕业生完成规定的海员培训,在职务晋升、航区扩大、吨位提高和功率提高时,按完成航海教育的学生同等对待。根据国家海事局文件的精神,本公司按业务发展需要,联合相关船员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开设“非航海类专科以上学历高级船员培训班”,定向培养高级船员。学制12个月,主要学习内容为交通部文件规定的相关课程。
A.3副培训班(驾驶专业)
主要课程内容为:航海学、船舶值班与避碰、航海气象与海洋学、航海英语、海上货物运输、船舶管理和船舶结构与设备等课程。
在完成交通部文件规定的相关课程学习成绩合格,取得结业证书后,即具有申请参加海船3管轮适任证书考试、评估的资格。
B.3管轮培训班(轮机工程专业)
主要课程内容为:轮机工程基础、主推进动力装置、船舶辅机、轮机英语、船舶管理、船舶电气、轮机维修等7门课程。
在完成交通部文件规定的相关课程学习成绩合格,取得结业证书后,即具有申请参加海船3管轮适任证书考试、评估的资格。
1、报名条件:
1、政治要求:政治思想素质好,热爱祖国,热爱远洋事业,组织纪律性强。
2、身体要求:驾驶专业身高165CM以上,裸视力在1.0以上,辨色正常;轮机专业身高155CM以上,裸视力0.8以上,无红绿色盲。无慢性病和传染病,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。
3、学历要求:报名参加培训者必须持有全日制工科本、专科学历的毕业证书(报名者须对自己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负责,如系伪造,后果自负)
2、报名须知
1身份证及复印件10份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2份 3户籍证明复印件2份 42寸白底彩照20张
3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 021-****** 021-****** 传 真: 021-******
联 系 人: 陈先生 ****** ****** 张小姐: ******
公司地址:上海6家嘴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108室(近东方明珠) 邮 编:******
|